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文件(第 02 号)
【 字体: 】【打印此页】  发布时间:202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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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文件(第 02 号)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文件是对“规划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支十六路(朝安路至支十四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原招标文件资信标评分标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3.0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0.75分,最高得3.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县级及以上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修正为: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3.0分)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每项得0.75分,最高得3.0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上述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县级及以上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无证明材料不得分。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本项目按设计施工图纸固定总价承包。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核实工程量,并考虑实施过程的各种风险。

 

三、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09时30分00秒。

 

四、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如有不一致之处,已发出的补遗书为准。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本补遗书上传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供投标人下载。投标人应自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补遗书。投标人自投标确认之日起,应经常留意及查询,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骐升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紫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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